參展范圍:
奇石、玉器、根雕、陶瓷、古玩字畫、珍珠瑪瑙等珍寶及工藝品。
(30元以下小件和假冒偽劣產品禁止入內)。
(注:謝絕車載石和西藏、新疆商戶入場,自行來者,一切后果自負。)
收費標準:
3m×3m平位1200元,角位1500元(展棚自備),
陶瓷4米×4米2000元(限量)
展會須知:
1、展會準則是自由、自愿參與本屆會展活動,以定金為準,否則不預留展位。
2、參展商定金到位后,在展會正式開展當天下午五點之前不到場和不布展,視為棄權,展位另作安排,定金作廢。
3、展位先到先得,以收到全款項為最終確認參展資格,享受優先挑選展位資格權。
4、參展者需按照組委會的管理執行展會管理規程,服從組委會的統一管理、合理調配與指揮。
5、參加展會的人員要文明禮貌、充分體現從業人員的文化素質及道德風尚。
6、嚴禁倒賣展位,轉租他人,否則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展資格,一概不退費。
7、參展商須自覺遵守展會規定,及時開展按時撤展;守法經營愛護公物友善團結,自負盈虧。
8、為了您與他人的正常經營,嚴禁使用超負荷電器設施燒水做飯和放高音喇叭等擴音器,經檢查發現,一律扣押。
9、展會活動為各位參展商提供交流機遇與平臺,任何商業運作經營風險均由參展商自行承擔。
10、因政府行為、地震、天氣臺風、戰爭等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失,組委會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予承擔。
11、不得強買強賣,不得買賣假冒偽劣產品,否則一切后果自負,組委會取消參展資格,展位費不退。
12、進場即視為同意此招商函規定,最終解釋權歸組委會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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